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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第十二届校级教学成果奖(基础教育、高等教育本科)评选及2026年省级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的通知

作者: 发布时间:2025年12月08日 10:53浏览次数:

各单位、各部门:

为深入落实学校第二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与工作要求,进一步激励广大教师开展教学研究,深化教学改革,提升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,学校决定开展第十二届校级教学成果奖(基础教育、高等教育本科)评选。同时,根据江西省教育厅《关于做好2026年江西省教学成果奖申报准备工作的预通知》《关于2026年江西省教学成果奖有关问题的工作提示》等,学校将从本届校级获奖成果中择优推荐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
一、评选范围

永利yl23411集团官网教师在教育教学研究、教学改革、专业建设、课程建设、实践教学、教材建设、教学管理、产教融合等方面取得的具有创新性、实用性、科学性和可推广性成果。

已获历届校级及以上奖励的教学成果,在理论建树和实践研究中无特别创新或重大突破的,或者对成果权属及其他问题有异议且在申报期限内未能妥善处理,均不得申报。鼓励2024年江西省教学成果奖青年培育项目进一步充实、优化、完善成果,积极申报。


二、奖项设置

评选基础教育层次、高等教育本科层次两类教学成果奖,每类根据申报数量及成果质量分别设置特等奖、一等奖和二等奖若干项。


三、申报要求

(一)坚持正确政治方向,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符合新时代教育发展的要求和人才培养目标。

(二)坚持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,深化教育教学改革,突出实践性和创新性,对解决教育教学中的关键问题具有创新性的解决方案。经过至少2年以上(含2年)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,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从正式实施(包括试行)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,不含研讨、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。

(三)强化示范引领作用,注重应用推广,以带动并提升相关领域的人才培养能力。成果具备显著的示范效应与辐射能力,可广泛应用于同类院校及相关教育领域,为教育教学改革及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提供宝贵经验与参考。

(四)坚持引导优秀人才潜心教书育人,向长期从事一线教育教学的教师倾斜。成果主要完成人应连续3年完成额定教学工作量,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、论证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,并做出主要贡献。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不得超过3个(九江学院为第一完成单位),主要完成人不得超过15人(基础教育类项目不得超过5人)。同一人可主持申报基础教育类、高等教育类校级教学成果奖各1项;同一人作为其他主要完成人(排名第二及以后人员)仅限参与1项基础教育类成果、参与高等教育类成果不得超过2项。

(五)鼓励跨学院、跨部门、跨校企合作,打破单位壁垒、协同申报。


四、评选及推荐程序

(一)个人申报

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学成果由成果负责人向所在学院提交《九江学院教学成果奖申请书》(附件1)、《九江学院教学成果奖申请表》(附件2),以及反映该成果的科学总结及成果概述等相关支撑材料(首页为目录,并标有页码的一个完整的PDF版文件)。

(二)学院推荐

各学院应积极动员、组织申报,每个学院可推荐3项成果。各学院对推荐成果予以查同,对成果主持者、参与者进行资格审查,并就主持者、参与者思想政治、师德师风、廉洁自律、意识形态和有无违法违纪问题等方面审核把关,并填写《推荐成果资格审查意见表》(参考模板见附件3)。成果须在学院公示5个工作日后向学校推荐,并按基础教育类、高等教育本科层次类分别填写《九江学院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》(附件4)。

12月25日前各学院将签字盖章版《审查意见表》《推荐汇总表》交至教务处教改科(二号行政楼507),电子版发送至邮箱89148978@qq.com,逾期视为放弃推荐。

(三)学校评审

本次评奖采取线上评审,12月25日24:00前成果负责人登录https://jj.kypt.chaoxing.com/线上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《申报书》《申请表》及《支撑材料》,具体操作见《九江学院第十二届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材料上传操作指南》(附件5),逾期视为放弃申报。

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成果进行评审,确定拟获奖项目,对有争议的成果,学校将进行核实,如经查实确属弄虚作假,将取消成果的获奖资格,并追究申报人及推荐学院责任。

 

五、其他

(一)教学成果奖是反映学校教育教学水平的重要标志,各学院应高度重视,认真做好统筹谋划和成果整合,督促申报团队聚焦成果的创新性、实践性与示范性,反复推敲、精准打磨申报材料,充分彰显成果的育人成效与推广价值。

(二)省厅发布的2026年省教学成果奖预申报通知中给出的各校推荐名额仅为参考,学校将根据本次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结果,结合省厅后续正式申报通知下达的指标及相关要求,择优推荐申报2026年省教学成果奖。

(三)根据《江西省教学成果奖青年培育项目管理办法(试行)》精神,作为排名第一的主要完成人申报2026年省教学成果奖且年龄不满 47周岁(1979年1月1日后生人),原则上只从已获2024年省教学成果奖青年培育项目中(排名第一的主要完成人)推荐。

联系人:万老师、徐老师 联系电话:8311017


附件:1.九江学院教学成果奖申请书

2.九江学院教学成果奖申请表

3.推荐成果资格审查意见表(模板)

4.九江学院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

5.九江学院第十二届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材料上传操作指南

6.关于做好2026年江西省教学成果奖申报准备工作的预通知


教务处

2025年12月8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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